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4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出台《南通市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除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外,群众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正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或向南通警方提供线索举报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获得2百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明确,除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外,有以下七种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将给予奖励。
一是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正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经查证属实,根据涉案金额,每制止1起奖励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
二是提供线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三是提供线索举报被我市公安机关上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或被外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我市活动的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根据涉案金额,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四是提供线索举报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
五是提供线索举报贩卖涉电信诈骗通讯卡或银行卡,经查证属实,1至10张奖励200元至500元;10至50张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50至100张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100张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是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每打掉1个犯罪窝点,抓获10人以下(含10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10人以上,根据影响范围、涉案金额,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七是直接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事迹突出程度和涉案金额,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
提供有相关线索的,可通过拨打110、信件或直接到南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举报的线索要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并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嫌疑人被依法作出处理后,符合奖励标准的,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行为人颁发奖励金。行为人接到通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逾期未领取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愿放弃。
南通公安对及时劝阻制止、线索举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将认真受理,及时开展查证,并向行为人反馈查证结果,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提醒行为人应当对参与行为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