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案例)

外汇局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案例)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通报了关于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

本次通报的案例中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和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来非法买卖外汇,最高罚款金额167.1万元人民币。

部分违规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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