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员集体报警
近日,扬州仪征一企业十几名员工称,他们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及借记卡直接或间接地借给前同事使用,有的收到了一万元或者几千元不等的“用卡费”,有的还没有收到钱。最后发现银行卡都被办理了贷款,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目前贷款利息已逾期,有人已经收到银行催款信息。这些贷款加起来有400万元左右,目前他们已集体向警方报案。
记者向银行卡使用人赵某某求证时,他表示几百万元都投到赌博网站上了,网站已登录不上,自己也报了案。不过,他否认了那十几名前同事的说法,“他们都是自己办理的贷款,是找我帮他们操作,有利润分成的。”
办理了手机卡和借记卡
“借”给前同事
张师傅是仪征一家企业工人,每月工资只有两千多元。在接受采访时,他称最近发现借给前同事赵某某使用的借记卡里被贷款了30万元,通过查询银行流水后得知,目前贷款利息已逾期。他表示对贷款的事,自己并不知情,是赵某某骗了他。
张师傅回忆说,去年7月,他因为手头资金周转不开,向前同事加好友赵某某借款3万元。对方爽快答应了,并让他去拿钱。双方见面后,赵某某提出,请张师傅帮忙办一张银行借记卡供其使用,给出的解释是:因为有过不良记录,自己在银行无法办理。
张师傅说他有银行卡,可以借给赵某某使用,但对方说,需要到指定的银行,因为那家银行转账额度比较大,手续费低,方便。张师傅因为要借钱,又听说对方借卡只是用于存钱、取钱用,碍于情面便答应了。之后,在赵某某的指导下,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先办了一张手机卡,又到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
张师傅告诉记者,他觉得借记卡只是存钱、取钱而已,办卡时并不知道自己办的借记卡可以贷款,银行的告知书也没仔细看,只是按要求签字。
银行卡办好之后,赵某某用自己的手机通过银行APP登录,首次登录时需要刷脸,张师傅就照做了。
后来,赵某某把钱借给了张师傅,其中2万元是现金,1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
此后,张师傅就把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连同密码都交给了赵某某。
借记卡被贷款30万,多位同事也有此遭遇
去年7月底,张师傅将3万元归还赵某某,过段时间又向其借过5万元。因为此前,张师傅曾听说赵某某从单位辞职时,是因为欠了不少外债,现在又听说他将债务都还清了,便向其询问赚钱方法。
赵某某告诉他,现在自己做彩票网站代理,也可以带着他一起赚钱,不过需要张师傅帮忙介绍人办借记卡供其在网站上刷流水,并许诺可以给办卡人好处费。张师傅便陆续介绍了3个同事给赵某某认识,并都办理了同一家银行的借记卡,操作程序与自己当时办卡流程一样。赵某某确实支付了1万元“用卡费”给其中一个同事,他自己也收到2000元用卡费用。
去年12月,赵某某将一张借记卡还给张师傅介绍办卡的其中一名同事,结果,那位同事发现卡被贷了十几万元的款。张师傅得知此事后,也去银行查询了自己的银行卡流水,发现也有30万贷款。他便向赵某某要卡,得到的答复是人在外地,年底才能归还,并让其不要担心贷款的事,到时会还清。
今年初,张师傅听说还有其他同事也有此遭遇,便慌了神。赵某某也曾主动找了他们几个人商量解决办法。“他跟我们说,等3月30号,把贷款还了,让我们签一份协议,内容大致为:贷款用于个人投资,与他人无关。并打了收条。”张师傅说他们都同意了。
“不过,还没到约定时间,2月28日,他又告诉我代理的彩票网站关了,钱拿不出了也无法归还。”张师傅告诉记者,对方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不报警,要不继续等。于是他就带上赵某某一起到派出所报警。
张师傅告诉记者,当他去报警后,陆陆续续竟然有十几个同事也去报警了,都是同样的事情,他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
有员工是通过中间人办的卡
王师傅也是报警人之一,不过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赵某某,之所以办银行卡是因为帮自己领导的忙。
他告诉记者,去年12月30号,他的带班领导请他帮个忙,办一张银行卡。“领导说他表姐在银行工作,年底需要办借记卡冲业绩,请我帮个忙。既是同事又是领导,抹不开面子,我想就帮一下吧。”王师傅同样办了手机卡和借记卡,办卡时赵某某也在,也刷了脸,不过他并不认识赵某某,只认为是帮了自己领导的忙。
王师傅说,他还特意交代他的领导,借记卡借用不能干违法的事,对方表示不可能。他也觉得自己领导的表姐既然在银行,应该不会知法犯法,所以比较放心。借用银行卡期间,王师傅的领导给他打过500元钱,说是表姐为了表示感谢,本来请吃饭的,现在饭不吃了就给钱吧。
后来拿回卡后,王师傅收到了银行的催款短信,通过查询知道自己被贷了11.3万元,现在利息已经逾期3个月。他与同事在2月28日出事后,都去了派出所,目前在等公安的调查结果。
卢师傅也是通过他的领导办的卡,过程与王师傅一样。他告诉记者,出事后,他的办卡中间人已经承认是欺骗了他们办卡,他也保留了录音。
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张师傅介绍过别的同事办过银行卡,还有两位带班班长也介绍过多名员工办卡,最后卡都交给了赵某某使用。记者拨打这两位带班班长电话,试图了解情况,但对方都没接听。
受访人都表示不知道银行卡被贷款
记者通过采访多位“出借卡人”得知,他们都是同一个企业的员工,有的与赵某某相识;有的此前不认识,是通过中间人办的卡。目前已知有此遭遇的近20人。
虽然办卡的过程不尽相同,但最后手机卡及银行卡都交到了赵某某手上,而且都被贷了款,贷款金额不等,最少的8万多,最多的55万。
他们一概表示不知道借记卡有贷款功能,出事前也不知道自己被贷了款,只是知道自己的卡是借给别人刷流水用。
张师傅介绍,赵某某跟警方说,贷款是经过他们同意的,钱是用于投资的。对于此说法,张师傅并不认可。
张师傅向记者提供一个细节,“通过查询银行流水,我才知道他当时借给我钱时,转账的1万元还是用我办的银行卡贷款后转给我的。”张师傅强调,“我如果知道能贷款,我自己就贷了,还需要他用我的卡贷款转给我吗?等于说我借了自己的钱还不知道。”
多位投诉者告诉记者,他们从银行了解到,这类贷款相当于信用贷,是根据公积金和税务记录计算的额度。每个月归还利息,本金到期后一次性给付。记者查询后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借记卡可以贷款,实际上有些银行是可以使用借记卡贷款的,只要办卡人提供给银行自己的信用资料就可以办理,贷款的手续非常简便,只要在手机银行上操作就可以了。
借卡人:他们自己贷的款,我是帮他们操作
到底是谁办理了贷款,这些钱都流向哪儿去了呢?记者采访了赵某某。
赵某某说,贷款都是在出借人知晓的情况下完成的。“他们把卡办下来之后,我帮他们登录手机银行APP,由他们填写个人信息,经过人脸识别,这么多环节下来,才能贷款。”他强调,“银行办卡时,都会告知卡可以贷款,我只是教他们怎么贷款。”
赵某某告诉记者,他在2017年与朋友一起在一个叫“时时彩”的网站上刷流水赚钱。“在网站上买大买小,资金达到一定额度,根据额度返点,通过这个返点来赚钱。”他介绍,前期钱被朋友卷走了,后来他自己单独操作,3万元起步,大概一年时间赚了100多万。
“他们看我赚钱了,说我发财了,就贷款后让我操作刷流水赚返点钱,他们有的人也懂这个。我帮他们在赌博网站上刷流水赚返点钱,一家一半。”赵某某说,前期刷流水赚的钱都分了,“前期刷都正常给钱,后期相当于资金套进去了,我自己还有百把万呢。”
“我该返的钱都给了,至于有的人没收到钱,是因为喊他们进来的人没把钱给他们。平白无故我不可能把人带出来的,有的人我都不认识。一共有十几个人代刷,现在一共被网站套住的资金有4、5百万。”
赵某某说,2月份网站就登录不上了,钱也无法取出。出事后,他自己也损失了100多万,他也向警方报了警。他认为,自己报警和那些员工报警的目的不同,“我报警是看这个网站的钱能不能追回来,他们报警的意思是告我诈骗。”
至于有的员工收到了赵某某打的收条,他是这么解释的:“有的打收条是因为出事后,他们逼我打收条,他们现在告我,至于为什么肯打收条,是因为赖不掉,钱确实是从我卡里走的。”
赵某某认为自己只是代操作,也不属于共同投资。双方之间也没有签署协议,都是口头约定。
对于赵某某的说法,记者又向张师傅等人求证,他们都表示不认可。
不知情被贷款则涉嫌刑事犯罪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公司员工若明知赵某某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而自愿供其使用,则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赵某某等人不涉嫌犯罪。
但若赵某某欺骗员工,让员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借记卡,赵某某本人拿来冒用员工的身份,恶意透支大数额贷款的行为,则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此事件中的银行借记卡,根据司法解释属于“信用卡”的范围。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其不知情情况下,进行贷款,最终不予还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提醒:使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需要承担恶意骗贷等刑事责任。因为身份证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身份证明,所以提醒广大公民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需要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时,建议出具授权委托书,具体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权限和范围。
至于赵某某如果仅仅只是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那么其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赌资应依法予以没收。
记者联系上该事件办案民警,对方表示此事正在侦查,不方便透露。
对于到底是否同意自己的借记卡被贷款,所有的“出借人”一致不认可,更谈不上委托刷卡赚钱。双方的说辞并不一样。不过,既然已报警,相信警方经过调查,一定会水落石出。